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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稅局:徵進口消費稅‧海外網購雙重繳稅

 

(雪蘭莪‧八打靈再也26日訊)關稅局總監拿督斯里卡扎里說,所有網購都要被徵收消費稅;同時,如果是從海外網購,需要繳付雙重稅務,即消費稅及進口稅,又稱進口消費稅(GST ON IMPORT)。

 

他說,由於所有在外國網站購買的商品,都必須通過關稅局才能交到購買者的手中,所以消費人都必須繳交有關的稅務。

目前,國內網購公司包括Groupon、Lazada、Mydeal.com.、Mudah.com、熱購(Logon)等。外國網購公司包括阿里巴巴(Alibaba)、淘寶網等。

 

他在接受星洲日報專訪時指出,只要消費對象是大馬人,任何網上的交易,都必須徵收消費稅。

他說,如果有關貨品屬於零稅率或豁免消費稅,就無需被徵收消費稅。

 

 

 

出口貨物零稅率

他說,只有出口的貨物不會被徵稅,是零稅率。

他指出,電子金融服務也一樣,必須徵收消費稅,除了是自己本身的銀行服務。

他表示,至今沒有任何提供網上服務的商家針對此課題與他會面。

卡扎里指出,任何年營業額超過50萬令吉的網購公司都需要注冊為消費稅商家,網購交易需要徵收6%消費稅。

他指出,網購交易與傳統交易沒有分別,只要符合上述資格,同樣需被徵稅。

傭金中抽6%消費稅

“網購只是一個交易平台。例如Mudah.com扮演代理角色,因為它是在沒有公開賣家(業者)的情況下向消費人收錢。如果它只是身為代理和領取傭金,那麼是從它所收到的傭金中抽6%消費稅。這有賴於業者與網購公司如Mudah.com的合約。”

“服務提供商是Mudah.com,它們也將向廣告客戶徵收費用。”

他解釋,如果網購公司有公開賣家身份,則需要看有關賣家是否注冊成為消費稅商家;若是,出售的商品或服務將需要被徵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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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星洲日報/報導:余秘葉、郭秋香)